今天给大家分享供电局建设充电桩***补贴,其中也会对2020年充电桩建设补助标准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。
1、个人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、验收及补贴,登录网站发起申请。安装个人充电桩用电报装申请,下载并注册“网上国网”APP或在属地的供电营业厅现场申请。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,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。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。
2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程序为: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,按照要求应接入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进行信息登记。
3、每年8月底前向辖区住建部门提交《西安市公(专)用充(换)电设施项目运营补贴申请表》,各有关部门每年9月集中办理公(专)用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事项。各有关部门运营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程序如下:(一)公(专)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,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。
4、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,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。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(一)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。(二)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新购并挂牌7座以下(含7座)乘用车,新购车辆应满足《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领附加条件》。
5、此次补贴活动由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支付宝合作,面向全省,***取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对购买充电桩的消费者进行补贴。消费者在支付宝APP中购买指定充电桩并在支付宝上完成充电桩绑定即可获得1200元补贴,其中包括600元现金和600元汽车相关消费券。活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。
1、在关于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, 《实施意见》提出要对公共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 ,鼓励各地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,加大新技术补贴,促进行业转型升级。提高金融服务,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。
2、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“县县全覆盖”、充电桩“乡乡全覆盖”。 到“十四五”末,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。
3、商务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提出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,加快推进居住社区、停车场、加油站、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,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。
4、自(专)用充电桩(群),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、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,单个充电桩(群)最高20万元。经营性集中式公(专)用充换电站,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,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,且面向社***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。
民营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:建设补贴: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充电桩建设,***可能会提供一定的建设补贴。
法律分析: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。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建设运营单位,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补贴资金,由市财政与充电设施建设所在区财政各负担50%。
补贴标准:直流充电桩。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/千瓦、2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;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;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,给予4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。
支持自(专)用充电桩共享改造。对支持自(专)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,补贴标准为500元/桩,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;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,充电设施(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)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%标准给予补贴,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,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。直流充电桩。
法律分析:支持自 (专)用充电桩共享改造。对支持自(专)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,补贴标准为500元/桩,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;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,充电设施 (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)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%标准给予补贴,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,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。
关于供电局建设充电桩***补贴,以及2020年充电桩建设补助标准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